"畢麒麟"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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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麒麟精通中、英語,曾受英國駐新加坡總督[[哈里·聖喬治·渥]]([[Sir Harry St George Ord]] | + | 必麒麟精通中、英語,曾受英國駐新加坡總督[[哈里·聖喬治·渥]]([[Sir Harry St George Ord]],新加坡河的[[渥橋]]以他命名)的聘請之下,於1872年受任華人翻譯官;同時了解了新加坡當地與英國的文化差異,以及官員的腐敗,並確保中英雙向溝通無誤。將接受[[私會黨]]賄賂的法庭翻譯員解雇。 |
在1877年時,擔任第一任華民護衛司(Chinese Protectorate)司長,並兼任社團註冊官(Registrar of Societies),以管控[[私會黨]]的活動,在1890年退休。 | 在1877年時,擔任第一任華民護衛司(Chinese Protectorate)司長,並兼任社團註冊官(Registrar of Societies),以管控[[私會黨]]的活動,在1890年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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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1887年通過婦女與女童保護法令,讓當局可以隨時檢查妓院,保護妓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設立保良局的前身,是保護婦女及女童的慈善機構,保良局之原址為現在的[[歐南中學]]。 | ||
於 2021年9月20日 (一) 11:10 的修訂
簡介
畢麒麟,英文名: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或譯必麒麟、白麒麟,英國人,生於1840年6月9日,逝世於1907年1月26日。自小16歲開始,成為一名水手,不懼危險,喜歡挑戰新事物的他,對東方語言和環境充滿新奇,而他的黃金歲月就在遠東度過了。長期在新加坡殖民地維持社會治安、協調衝突,以及限制私會黨的行動。
必麒麟精通中、英語,曾受英國駐新加坡總督哈里·聖喬治·渥(Sir Harry St George Ord,新加坡河的渥橋以他命名)的聘請之下,於1872年受任華人翻譯官;同時了解了新加坡當地與英國的文化差異,以及官員的腐敗,並確保中英雙向溝通無誤。將接受私會黨賄賂的法庭翻譯員解雇。
在1877年時,擔任第一任華民護衛司(Chinese Protectorate)司長,並兼任社團註冊官(Registrar of Societies),以管控私會黨的活動,在1890年退休。
於1887年通過婦女與女童保護法令,讓當局可以隨時檢查妓院,保護妓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設立保良局的前身,是保護婦女及女童的慈善機構,保良局之原址為現在的歐南中學。
著作
- 《海峽殖民地早期歷史》(Early History of Straits Settlement),1896年,作者:畢麒麟。
- 《歷險福爾摩沙》(Pioneering in Formosa),1898年,作者:畢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