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雷斯計畫"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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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The Briggs Plan''',1948年實施,由馬來亞英軍軍事指揮官(Director of Operations)陸軍中將哈羅德·羅登·布里格斯爵士(Lieutenant-General Sir Rawdon Briggs),主要為對抗馬共採用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將馬共趕入馬來亞生存險惡的叢林。執行方法是將郊區的人民集中到「[[新村]]」,因為馬來亞華人在當時是進行農耕的工作,還有馬共成員大多由華人組成,因此在森林地帶或郊區的華人,都被集中移殖到方便英軍管理的[[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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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雷斯計畫]](英語:[[The Briggs Plan]],全稱:[[Federation Pla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the Communist Organisation and Armed Forces in Malaya]]),全名中文為:[[消滅馬來亞共產主義組織和武裝力量的聯邦計畫]]。在1948年實施,由馬來亞英軍軍事指揮官(Director of Operations)陸軍中將哈羅德·羅登·布里格斯將軍(Lieutenant-General Sir Rawdon Briggs)提出,此計畫聯合了政府、警察以及民政部門。主要是對抗[[馬共]]採用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將馬共趕入馬來亞生存險惡的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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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法是將森林地帶、郊區的人民集中到被稱為「華人集中營」的「[[新村]]」,因為馬來亞華人在當時是進行農耕的工作,稱為「墾耕者」,但土地都是自己畫清界線,也被英人稱為「擅自佔地者」。由於[[馬共]]成員大多由華人組成,因此在森林地帶或郊區墾耕的華人民眾,便被英軍視為可能成為[[馬共]]資助者,而被集中移殖到方便控管的[[新村]],目的是阻斷民眾接濟馬共、提供資訊和食物,以防止馬共勢力擴大;據統計,當時大約有50萬人被遷移。最終,[[馬共]]也因英殖民政府的畢雷斯計畫而被迫走向森林,開始長達41年與政府的武裝抗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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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原本佔領馬來亞的日軍也開始撤退,雖然馬共到1947年過著幾乎說是掌握馬來亞政權的和平時光,但是在1947年英國回到馬來亞重啟政權後,便逐步走向分裂。馬來亞共產黨以建立政權獨立馬來亞為使命,不願被英殖民政府所統治。因此一些資深的馬共成員,號召人民發起反殖民運動,偷偷運輸武器到森林中。英殖民政府認為馬共會影響到他們在馬來西亞的政權及經濟,所以1948年將馬來亞共產黨列入非法政黨,在馬來亞全國發布[[緊急狀態法]]。而馬共又以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作為反擊,英殖民政府則提出[[畢雷斯計畫]]([[The Briggs Plan]])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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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馬來西亞華人博物館28.jpg|[[畢雷斯計畫]]下的華人集中營—[[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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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馬來西亞華人博物館30.jpg|[[畢雷斯計畫]]下的華人集中營—[[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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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馬來西亞華人博物館31.jpg|[[畢雷斯計畫]]下的華人集中營—[[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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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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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BRIDGE UNUIVERSITY PRESS:[https://www.cambridge.org/core/books/malayas-secret-police-194560/special-branch-and-the-briggs-plan/8FD53E7EC95F7143A6D8DD34D581382C Malaya's Secret Police 1945-60 —— The Special Branch and the Briggs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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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incun.weebly.com/26032264493000126469.html 六十年淚水與血汗--評說馬來西亞華人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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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興化群賢錄:[http://ccstwlib.ccstw.nccu.edu.tw/s/malaysiaperson/item/5370#?c=&m=&s=&cv= 陳平]

於 2021年9月5日 (日) 12:26 的最新修訂

畢雷斯計畫下的華人集中營—新村

簡介

畢雷斯計畫(英語:The Briggs Plan,全稱:Federation Pla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the Communist Organisation and Armed Forces in Malaya),全名中文為:消滅馬來亞共產主義組織和武裝力量的聯邦計畫。在1948年實施,由馬來亞英軍軍事指揮官(Director of Operations)陸軍中將哈羅德·羅登·布里格斯將軍(Lieutenant-General Sir Rawdon Briggs)提出,此計畫聯合了政府、警察以及民政部門。主要是對抗馬共採用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將馬共趕入馬來亞生存險惡的叢林。

執行方法是將森林地帶、郊區的人民集中到被稱為「華人集中營」的「新村」,因為馬來亞華人在當時是進行農耕的工作,稱為「墾耕者」,但土地都是自己畫清界線,也被英人稱為「擅自佔地者」。由於馬共成員大多由華人組成,因此在森林地帶或郊區墾耕的華人民眾,便被英軍視為可能成為馬共資助者,而被集中移殖到方便控管的新村,目的是阻斷民眾接濟馬共、提供資訊和食物,以防止馬共勢力擴大;據統計,當時大約有50萬人被遷移。最終,馬共也因英殖民政府的畢雷斯計畫而被迫走向森林,開始長達41年與政府的武裝抗爭運動。

背景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原本佔領馬來亞的日軍也開始撤退,雖然馬共到1947年過著幾乎說是掌握馬來亞政權的和平時光,但是在1947年英國回到馬來亞重啟政權後,便逐步走向分裂。馬來亞共產黨以建立政權獨立馬來亞為使命,不願被英殖民政府所統治。因此一些資深的馬共成員,號召人民發起反殖民運動,偷偷運輸武器到森林中。英殖民政府認為馬共會影響到他們在馬來西亞的政權及經濟,所以1948年將馬來亞共產黨列入非法政黨,在馬來亞全國發布緊急狀態法。而馬共又以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作為反擊,英殖民政府則提出畢雷斯計畫The Briggs Plan)對抗。

相片集

參考資源

  • 馬來西亞興化群賢錄: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