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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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簡稱[[中總]]),是馬來西亞華裔商會的聯合總機構。 |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簡稱[[中總]]),是馬來西亞華裔商會的聯合總機構。 | ||
− | [[中總]] | + | [[中總]]成立於1921年7月2日,共有17個基本會員,分佈在[[馬來西亞]]13個州及聯邦直轄區。中總基本會員直接和間接會員總數超過10萬名,代表馬來西亞華人公司、商家及各行業團體。中總會員也包括傑出會員、團體會員以及超過5千名青商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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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th Floor, Wisma Chinese Chamber, 258, Jalan Ampang, Kampung Datuk Keramat, 5045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 馬來西亞 | ||
+ | *[https://www.google.com.tw/maps/@3.1606904,101.7322047,3a,40y,42.73h,98.92t/data=!3m6!1e1!3m4!1syJ4i-Z73T1M5YQ43KaZPug!2e0!7i16384!8i8192?hl=zh-TW Google地圖導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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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檳榔嶼中華總商會=== | ||
+ | *No, 3, Light St, George Town, 10200 George Town, Pulau Pinang, 馬來西亞 | ||
+ | *[https://www.google.com.tw/maps/@5.4200699,100.342086,3a,48.2y,252.46h,99.31t/data=!3m6!1e1!3m4!1sDvu2t7R2pmlCdbsvC4gzqw!2e0!7i16384!8i8192?hl=zh-TW Google地圖導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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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部連結== | ||
+ | *官網:[https://www.acccim.org.my/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 | ||
+ | *報導:[https://www.chinaqw.com/hqhr/2021/07-03/300805.shtml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庆祝成立百年 将续推中马经贸关系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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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錄:歷史== | ||
+ | 【原文網址:[https://www.acccim.org.my/wp-content/uploads/2019/07/2.6-ACCCIM-History_CN.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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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中總)前身──[[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The 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of British Malaya),創始於1921年7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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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過中總多方歷史資料收集,以及4份戰前大會議案錄重要歷史原始文件的發現,即:1921年7月2日之第1期議案錄、1931年1月11日之第15期議案錄、1939年1月8日之第18期議案錄以及1940年11月17日之第19期議案錄,加上來自《檳州中華總商會鑽禧紀念特刊(1903-1978)》與《新加坡中華總商會75週年紀念特刊(1906-1981)》的史料佐證,包括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章程、1921-1940年大會日期、地點、出席代表與議決案,中總於2016年4月20日召開的中央理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正式修訂中總成立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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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5月29日至30日,配合中總95週年會慶晚宴及2016中總經濟大會在雪蘭莪萬達酒店的召開,中總在會場展出《中總歷史走廊》和出版《緬懷95、放眼世界》特刊,展出第2次世界大戰前的中總歷史圖片和檔案資料,緬懷先賢的卓越貢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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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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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1年成立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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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首屆大會,於1921年7月2日在當時位於吉隆坡茨廠街167號的雪蘭莪中華總商會舉行時,會議主席是時任檳榔嶼中華總商會會長林有道,也就是大會的召集人。大會的召開是為了結合力量,集思謀策應對當時馬來亞面對的商業與金融緊縮;並將議案書寫成請願書,提呈給三州府(海峽殖民地)總督兼四州府(馬來聯邦)政務總裁紀廉墨爵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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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願書也證實1921年大會共有9處中華總商會參與,即:新加坡(佘來吉、王會儀代表)、檳城(林有道、李振和代表)、馬六甲(沈鴻柏、Tan Swi Chan代表)、雪蘭莪(葉隆興、朱嘉炳代表)、霹靂(梁燊南、Samuel Fung代表)、峇株巴轄(甄寶臣、陳桃樅代表)、瓜拉庇朥(葉祖那、林光挺代表)、文冬(致函表示支持)、關丹(致函表示支持),這些商會為中總早期共同發起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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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啟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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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捍衛利益.利商惠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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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啟航”後,即開始了中總捍衛國內華商利益與經商便利的漫長鬥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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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成立最初時期,馬來亞所面對的商業蕭條與金融緊縮窘境,首先就是世界橡膠供過於求。為應對存貨過多,1922年英殖民政府實施樹膠出口限制計劃,雖然對於讓膠價回穩帶來一定的效果,但中總認為未對華商、種植業者及馬來亞整體商務帶來太多實惠,若長久實施,甚至會造成損害,於是在1925年呈交請願書給英政府理藩部(殖民地部)大臣,要求取消橡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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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2年,英政府不理陳禎祿等華人議會代表的反對,通過外僑管理條例,中總隨後也向英方的威爾遜爵士呈交請願書抗議,及爭取華人各種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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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翻查到的中總1921-1940年的記錄及報導,顯示了它不只對政府經濟政策、華商切身利益發聲,也關注整體華人課題,如禁售鴉片、禁娼、在路名以及政府雜費單和通告增加中文等。中總對不同課題的申訴或意見發表,得到國內政經界和輿論重視,英政府加緊處理,儼然是馬來亞華商華人的最高代表組織。 | 根據所翻查到的中總1921-1940年的記錄及報導,顯示了它不只對政府經濟政策、華商切身利益發聲,也關注整體華人課題,如禁售鴉片、禁娼、在路名以及政府雜費單和通告增加中文等。中總對不同課題的申訴或意見發表,得到國內政經界和輿論重視,英政府加緊處理,儼然是馬來亞華商華人的最高代表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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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總力量的崛起,各屬會之間無論在應對政策變化、捍衛華商華人利益、確保訊息傳播順暢等方面,也積極通過與聯合會配合,協調步伐,取得更好的效果。 | 隨著中總力量的崛起,各屬會之間無論在應對政策變化、捍衛華商華人利益、確保訊息傳播順暢等方面,也積極通過與聯合會配合,協調步伐,取得更好的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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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總作為團結國內華商及互通訊息的平台,也開始受到國際間的認同。例如中國政府和各省市的商業相關機構,都紛紛通過中總進行規則發布、意見收集及溝通工作。 | 中總作為團結國內華商及互通訊息的平台,也開始受到國際間的認同。例如中國政府和各省市的商業相關機構,都紛紛通過中總進行規則發布、意見收集及溝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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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中總也帶動馬來亞各商會響應當時祖國的抗戰賬災工作。歐洲陷入二戰戰火後,英政府在馬來亞徵收所得稅(又稱入息稅)作為戰費之用,則引發中總與各大團體大力反對和聯合請願,成為馬來亞淪陷前的一大事件。 | 在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中總也帶動馬來亞各商會響應當時祖國的抗戰賬災工作。歐洲陷入二戰戰火後,英政府在馬來亞徵收所得稅(又稱入息稅)作為戰費之用,則引發中總與各大團體大力反對和聯合請願,成為馬來亞淪陷前的一大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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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戰結束,百廢待舉,各行各業皆待復興。 | + | 戰後復會.延續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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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總恢復成立後,由一埠一區模式擴展至以州為單位。 1963年底更名為[[馬來西亞中華商會聯合會]],1975年底再改為[[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2010年易名為[[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對外中文簡稱為[[中總]],英文簡稱[[ACCCIM]] | + | 該次“復會”大會,通過了多項有關本區域華商華人福利的議決案,大會也議定上書英國殖民地大臣,抗議當時的馬來亞憲法草案不民主和有欠平等,例如在取得公民權方面對華人不利,阻礙馬來亞團結;並且新加坡不列入聯邦計劃內,也不利於本邦經濟和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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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總恢復成立後,由一埠一區模式擴展至以州為單位。 1963年底更名為[[馬來西亞中華商會聯合會]],1975年底再改為[[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2010年易名為[[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對外中文簡稱為[[中總]],英文簡稱[[ACCCIM]]早已備受國內外認可。分佈國內13州的17個屬會陸續統稱為[[中華總商會]],同心同德,進一步提升中總品牌,繼續為工商界提供最優質服務。 |
於 2021年9月18日 (六) 13:46 的最新修訂
簡介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簡稱中總),是馬來西亞華裔商會的聯合總機構。
中總成立於1921年7月2日,共有17個基本會員,分佈在馬來西亞13個州及聯邦直轄區。中總基本會員直接和間接會員總數超過10萬名,代表馬來西亞華人公司、商家及各行業團體。中總會員也包括傑出會員、團體會員以及超過5千名青商會員。
地圖
中華總商會大廈
- 6th Floor, Wisma Chinese Chamber, 258, Jalan Ampang, Kampung Datuk Keramat, 5045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 馬來西亞
- Google地圖導覽
- OpenStreetMap:
檳榔嶼中華總商會
- No, 3, Light St, George Town, 10200 George Town, Pulau Pinang, 馬來西亞
- Google地圖導覽
- OpenStreetMap:
外部連結
附錄:歷史
【原文網址:[1]】
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中總)前身──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The 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of British Malaya),創始於1921年7月2日。
經過中總多方歷史資料收集,以及4份戰前大會議案錄重要歷史原始文件的發現,即:1921年7月2日之第1期議案錄、1931年1月11日之第15期議案錄、1939年1月8日之第18期議案錄以及1940年11月17日之第19期議案錄,加上來自《檳州中華總商會鑽禧紀念特刊(1903-1978)》與《新加坡中華總商會75週年紀念特刊(1906-1981)》的史料佐證,包括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章程、1921-1940年大會日期、地點、出席代表與議決案,中總於2016年4月20日召開的中央理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正式修訂中總成立年份。
2016年5月29日至30日,配合中總95週年會慶晚宴及2016中總經濟大會在雪蘭莪萬達酒店的召開,中總在會場展出《中總歷史走廊》和出版《緬懷95、放眼世界》特刊,展出第2次世界大戰前的中總歷史圖片和檔案資料,緬懷先賢的卓越貢獻。
創始
1921年成立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首屆大會,於1921年7月2日在當時位於吉隆坡茨廠街167號的雪蘭莪中華總商會舉行時,會議主席是時任檳榔嶼中華總商會會長林有道,也就是大會的召集人。大會的召開是為了結合力量,集思謀策應對當時馬來亞面對的商業與金融緊縮;並將議案書寫成請願書,提呈給三州府(海峽殖民地)總督兼四州府(馬來聯邦)政務總裁紀廉墨爵士。
請願書也證實1921年大會共有9處中華總商會參與,即:新加坡(佘來吉、王會儀代表)、檳城(林有道、李振和代表)、馬六甲(沈鴻柏、Tan Swi Chan代表)、雪蘭莪(葉隆興、朱嘉炳代表)、霹靂(梁燊南、Samuel Fung代表)、峇株巴轄(甄寶臣、陳桃樅代表)、瓜拉庇朥(葉祖那、林光挺代表)、文冬(致函表示支持)、關丹(致函表示支持),這些商會為中總早期共同發起者。
啟航
捍衛利益.利商惠民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啟航”後,即開始了中總捍衛國內華商利益與經商便利的漫長鬥爭。
英屬巫來由中華商會聯合會成立最初時期,馬來亞所面對的商業蕭條與金融緊縮窘境,首先就是世界橡膠供過於求。為應對存貨過多,1922年英殖民政府實施樹膠出口限制計劃,雖然對於讓膠價回穩帶來一定的效果,但中總認為未對華商、種植業者及馬來亞整體商務帶來太多實惠,若長久實施,甚至會造成損害,於是在1925年呈交請願書給英政府理藩部(殖民地部)大臣,要求取消橡膠限制。
1932年,英政府不理陳禎祿等華人議會代表的反對,通過外僑管理條例,中總隨後也向英方的威爾遜爵士呈交請願書抗議,及爭取華人各種權益。
根據所翻查到的中總1921-1940年的記錄及報導,顯示了它不只對政府經濟政策、華商切身利益發聲,也關注整體華人課題,如禁售鴉片、禁娼、在路名以及政府雜費單和通告增加中文等。中總對不同課題的申訴或意見發表,得到國內政經界和輿論重視,英政府加緊處理,儼然是馬來亞華商華人的最高代表組織。
力量
群策群力.以竟事功
進入1930年代,在陳禎祿等華人議會代表與國內各中華總商會取得更好的協調後,一股結合起來的力量已逐漸成形,更多華人政經界領袖成為中總的中堅力量,而中總所代表的工商界和華人心聲,也更有效的被帶入各級政府決策體系裡。
隨著中總力量的崛起,各屬會之間無論在應對政策變化、捍衛華商華人利益、確保訊息傳播順暢等方面,也積極通過與聯合會配合,協調步伐,取得更好的效果。
中總作為團結國內華商及互通訊息的平台,也開始受到國際間的認同。例如中國政府和各省市的商業相關機構,都紛紛通過中總進行規則發布、意見收集及溝通工作。
在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中總也帶動馬來亞各商會響應當時祖國的抗戰賬災工作。歐洲陷入二戰戰火後,英政府在馬來亞徵收所得稅(又稱入息稅)作為戰費之用,則引發中總與各大團體大力反對和聯合請願,成為馬來亞淪陷前的一大事件。
紮根
戰後復會.延續使命
二戰結束,百廢待舉,各行各業皆待復興。 1947年2月23日,全馬11州區13單位的商界精英,在吉隆坡召開戰後首屆大會,重新成立馬來亞中華商會聯合會。
與馬來亞淪陷前夕的名稱相比較,中文名稱只是少了開頭的“英屬”,英文名稱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of Malaya也僅僅拿掉“British”字眼。
該次“復會”大會,通過了多項有關本區域華商華人福利的議決案,大會也議定上書英國殖民地大臣,抗議當時的馬來亞憲法草案不民主和有欠平等,例如在取得公民權方面對華人不利,阻礙馬來亞團結;並且新加坡不列入聯邦計劃內,也不利於本邦經濟和行政。
中總恢復成立後,由一埠一區模式擴展至以州為單位。 1963年底更名為馬來西亞中華商會聯合會,1975年底再改為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2010年易名為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對外中文簡稱為中總,英文簡稱ACCCIM早已備受國內外認可。分佈國內13州的17個屬會陸續統稱為中華總商會,同心同德,進一步提升中總品牌,繼續為工商界提供最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