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型華文中學"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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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年代起,華中是以英文為主要的教學語言,華語和馬來語則為必修考科。 | + | *1961年,教育法令實施,馬來西亞的中學教育體系分為:國民中學、國民型中學、華文獨立中學。 |
− | * | + | *60年代起,華中是以英文為主要的教學語言,華語和馬來語則為必修考科。*1975年起,教育部慢慢地將英文轉換為馬來文。 |
− | * | + | *1982年,所有中學的教學語言都被馬來語取代。 |
− | *1996年,政府原本打算將所有中學統稱為「國民中學」。而[[國民型華文中學]] | + | *1996年,政府原本打算將所有中學統稱為「國民中學」。而[[國民型華文中學]]在努力的爭取下,教育部同意在行政上,華中可以繼續使用[[國民型中學]]稱呼,代表[[國民型中學]]或[[華中]]。 |
*2003年,馬來西亞教育部為了提高國人英語水準,恢復以英語教導數理科。 | *2003年,馬來西亞教育部為了提高國人英語水準,恢復以英語教導數理科。 | ||
於 2021年10月3日 (日) 21:16 的修訂
簡介
國民型華文中學(SMJK),簡稱國民型中學或華中,是在1956年至1962年,由政府改制的民辦華文中學,納入國家教育,區別於華文獨立中學。
發展
- 1961年,教育法令實施,馬來西亞的中學教育體系分為:國民中學、國民型中學、華文獨立中學。
- 60年代起,華中是以英文為主要的教學語言,華語和馬來語則為必修考科。*1975年起,教育部慢慢地將英文轉換為馬來文。
- 1982年,所有中學的教學語言都被馬來語取代。
- 1996年,政府原本打算將所有中學統稱為「國民中學」。而國民型華文中學在努力的爭取下,教育部同意在行政上,華中可以繼續使用國民型中學稱呼,代表國民型中學或華中。
- 2003年,馬來西亞教育部為了提高國人英語水準,恢復以英語教導數理科。
與華文獨立中學差別
沒有改制過的民辦華文中學,即是華文獨立中學,是馬來西亞華裔「自費」的華文私立中學,沒有政府津貼,但有自主權,不在馬來西亞教育部管轄範圍內。
而國民型華文中學可以獲得教育部津貼,學校由馬來西亞教育部管理,包括課程、師資等。
特色
國民型華文中學的特色是擁有華文科,為學生必修考科。華文科成立目的是為了維護華人文化而保留的,而華中的學生來源也是「華文小學」(馬來西亞教育部規定)。其特色還有自身的校訓、校歌、校徽及傳統的校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