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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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光耀(Harry Lee Kuan Yew,1923年-2015年),祖籍廣東大埔客家人,是新加坡共和國的首任總理及律師、新加坡開國最主要的領導人和人民行動黨創辦人之一。李光耀於1959年開始擔任總理長達31年,1990年卸下總理職務,轉任國務資政和內閣資政至2011年從內閣退休。

早年生活

1923年8月16日,出生於海峽殖民地新加坡爪哇路92號別墅。其祖父對他施以英語教育,使他自幼受到了英國文化強烈影響。

1935年,12歲考入當地的英校萊佛士書院初中部。

1940年,17歲考入萊佛士書院高中部,在日軍佔領新加坡後中斷學業。

1942年,開始學校中文和日文,成為首屆官方日語考試畢業生。

1943年至1945年,於大日本帝國大本營陸軍參謀部報道部工作。

1946年,二戰後李光耀在親友的幫助下湊集學費,並獲得大英帝國女王獎學金,赴英國留學就讀倫敦經濟學院。因受導師拉斯基的社會主義影響,逐漸飯英殖民統治的傾向。

1947年,轉到劍橋大學攻讀法律,於1949年考獲雙重一等榮譽學位名列榜首畢業,隨後取得律師資格。

1950年,與萊佛士書院的同學柯玉芝結婚。此外,還在英國的他加入由旅居當地組成、以爭取馬來亞獨立為目標的團體「馬來亞論壇」。同年8月,回到新加坡開始從事律師工作。

1952年,被聘為郵電公會法律顧問,代表「馬來亞郵電工人大罷工」與政府談判,而後他為鼓吹獨立的學生報刊辯護,並取得勝利。長子李顯龍出生。

1954年,10月與英國回來的華人及當地受華文教育地組派學生和工會領袖成立人民行動黨。

1955年,參加首屆選舉,當選立法議會議院,開始與新加坡方面馬來亞共產黨負責人林清祥等人合作,爭取新加坡自治。同年,長女李瑋玲出生。

1957年,次子李顯揚出生。

1959年6月3日,新加坡自治邦成立,年僅35歲的他出任自治邦政府總理。

1961年,與行動黨的「親共份子」決裂,逐漸傾向右派。

1963年,在倫敦與東姑阿都拉曼政府達成協議,新馬正式合併,隨後逮捕許多馬共高層。合併後因多項政策產生嚴重分歧。

1964年,新加坡發生種族騷亂,他藉此指責馬聯邦試圖推行「種族沙文主義」,使馬來人在聯邦內享有特殊待遇,並在幕後煽動在新加坡的馬來人反對新加坡自治邦政府的謠言,而聯邦政府高層嘖對此十分反感,隨後雙方多次談判未果。

1965年,新加坡被逐出馬來西亞聯合邦,8月9日宣布獨立,9月獲准加入聯合國。

1967年,與其他四個東南亞國家成立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東盟)。

成為新加坡共和國總理

1968年,亞洲最早成立的開發區之一。「裕廊工業區」基本建設完成,6月成立裕廊鎮管理局成功讓新加坡快速工業化,至今仍保持發展力。

新加坡獨立後,李光耀推動闖進工業區、經濟改革與發展,將新加坡打造出一個口港鼓勵外國人投資。他建立公積金制度並進行衛生和教育改革等。

他強調紀律及合作,打擊政敵毫不手軟,他曾把早年與他合作的社會主義陣線領導人林清祥,因後來對其統治構成威脅的拘禁20多年,並驅出新加坡

李光耀的即保持經濟增長和實行嚴格的社會控制使他成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之一。他的治國效率和廉潔執政備受讚譽,同時也遭到人權組織的指責,批評他限制國家的自由,並通過起訴反對者誹謗,對他們施加恐嚇。

1990年,李光耀辭去總理職務,轉任國務資政和內閣資政。

卸任之後

1997年3月,控告反對黨領袖鄧亮洪誹謗文件時,指馬來西亞柔佛州治安差惹怒馬來西亞朝野,事後李光耀為其失言道歉。

2004年9月,李顯龍接任總理後,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發表文章指責新加坡政治中存在裙帶關係。李光耀威脅訴助法律後,該雜誌刊登了公開道歉信宇賠償。

疾病與逝世

2015年2月5日,因重症肺炎被送至新加坡醫院治療啟用呼吸機。

3月17日,新加坡總理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因病情感染出現惡化,醫護人員對李光耀使用抗生素,並密切監控病情。

新加坡時間3月23日凌晨3時18分,李光耀因重症肺炎醫治無效實施,享年91歲。

3月29日下午14時,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文化中心舉行國葬。

爭議

《內安法》

《內安法》是可以任意拘留反對派人士,即是授予政府必要時不經審判即得以無限期拘禁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此法令在新加坡引起強烈的反響,新加坡人u額紛紛要求廢除《內安法》。目前新加坡政府表明仍會繼續保留這項法令,但只會用來對付恐怖主義之類的重大威脅。

裙帶政治

許多人認為李光耀的兒子李顯龍是依靠世襲和裙帶上位。當李光耀卸任總理一職後由吳作棟接任時,數位評論家都認為吳作棟只是過渡人物。但李光耀曾在回憶錄中強敵愛不會讓兒子繼承他,若他兒子之後升到那個職位,就能明確看得出他說靠自己的實力做到的。

誹謗馬來西亞柔佛州治安風波

1997年1月27日,李光耀起訴鄧亮洪,在宣誓書中形容柔佛州為“以槍擊、偷車和搶劫而臭名昭彰”。李光耀冒犯馬來西亞的言論曝光令全國震驚及不滿。3月13日,李光耀的新聞秘書發表文告表明李光耀針對此言論並無意做出任何冒犯,他對所造成的傷害,向大馬政府及人民做出毫無保留的道歉。

職務擔任

第一任新加坡人民行動黨行政委員會秘書長(1954年11月21日-1990年11月28日)

新加坡自治邦總理(1959年6月3日-1963年9月16日)

新加坡第一任總理(1965年8月9日-1990年11月28日)

新加坡第二任內閣資政(1990年11約28日-2004年8月12日)

新加坡內閣資政(2004年8月12日-2011年5月21日)

新加坡國會議員(2011年-2015年)

家庭成員

曾祖父:李沐文

祖父:李雲龍

父親:李進坤

母親:蔡認娘

二弟:李金耀

三弟:李天耀

妹:李金滿

四弟:李祥耀

妻子:柯玉芝

長子:李顯龍 妻子:何晶

女兒:李瑋玲

次子:李顯揚 妻子:林學芬

參考資料

李光耀的生平

李光耀生平大事記

溫和獨裁者的一生

新加坡的傷口

李光耀父子靠實力,不靠裙帶

李光耀失言誹謗柔佛治安風波 《资料与研究》第26期 1997年3月31日 第1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