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認證
簡介
「清真」,源於阿拉伯文的「حلال」(讀作 Halal),意旨「合法」或「(受真主)許可」,各國家對於認證的執行方式皆不相同。
清真認證是對餐廳、食物或日用品等等商品的一種認證制度,在伊斯蘭地區非常常見。在非伊斯蘭教的國家中,由於存在一定數目的穆斯林人口,因此也會推行食品、藥品及餐飲之清真認證以便伊斯蘭教徒辨認。清真食品的標示與管理,從中國元朝與明朝交替延續至今。在各地區,清真標示或招牌都要經過當地的清真寺或伊斯蘭協會組織的認可才能使用。
清真認證為近二十年來國際間之新興需求,推動清真認證事務以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加坡(新加坡是一個充斥清真認證餐廳的國家,由當地伊斯蘭宗教理事會(MUIS)統一管理。)等國最為積極,透過官方機構制定的相關規範,審查國內產品、進出口產品是否符合清真認真。
認證方式
清真認證分為以下兩種:
- 清真認真標章(Halal Logo)
- 由官方或國際認可機構頒發的標章,張貼或出示標章表示符合清真。
- 代表國家:馬來西亞、印尼
- 清真註冊(Halal Registration)
- 由海關等政府單位把關市面流通產品。
- 代表國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基本上只要有穆斯林存在的國家都有自己一套驗證清真產品的方式以及標章,並沒有一套世界通用的清真標準。
使用目的
在古蘭經中,真主命令:「撇除海裡的生物,禁止吃自死物(意即自己死亡的動物)、血液(如雞血、鴨血、豬血)、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動物」。部分兩棲類(如青蛙)或爬蟲類(如龜、鱉)也不可食用。這些禁止食(飲)用的物品之衍生物也是被禁止的,例如豬油、以豬骨熬製成的高湯、豬肉香腸等任何含有禁止食用之添加物、調味料等。酒類更被視為會令人喪失理智之飲品,所以也是禁止飲用。經過祭拜的物品,即便是素食,也不可食用。
豬肉雖然不能食用,但若符合教法規定的宰殺程序條件即為合法肉品。
條件如下:
- 被宰殺的動物是健康且活的
- 宰殺使用的器具必須是鋒利的,以便被宰殺的動物立即死亡(減少牠的痛苦)
- 宰殺時,誦讀真主之名
馬來西亞伊斯蘭事務發展部
馬來西亞伊斯蘭發展部(Department of Islamic Development Malaysia,簡稱:JAKIM)是世界上第一個具備完整文書系統以及認證程序的機構,負責馬來西亞伊斯蘭事務,包括清真認證。因此,JAKIM對於在馬來西亞生活的穆斯林消費者來說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確保他們按照伊斯蘭教法的要求尋找清真產品。為了獲得清真認證,JAKIM必須隨時監控工廠,進行官方現場檢查來確定產品在每個階段和每個過程中是否符合清真認證的規範。
相關規範
- 馬來西亞清真認證之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後須進行複查審核。
- JAKIM的網站上有列為認可的外國清真認證機構。
- FHCB應向JAKIM提交年度報告。
- 補充:外國清真認證機構 (Foreign Halal Certification Body,簡稱:FH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