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玲會談"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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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於1955年在馬來西亞的吉打州華玲英校召開[[馬共]]與馬來西亞政府談和的會議。馬共出席方有:[[陳平]]、外聯組織代表陳田以及游擊隊領導人拉西麥丁;政府方面則是派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新加坡代表馬紹爾以及馬華公會總會長[[陳禎祿]]。會談最終因條件落差太大,宣告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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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55年在馬來西亞的吉打州華玲英校召開[[馬共]]與馬來西亞政府談和的會議。馬共出席方有:[[陳平]]、外聯組織代表陳田以及游擊隊領導人拉西麥丁;政府方面: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新加坡代表馬紹爾以及馬華公會總會長[[陳禎祿]]。會談最終因條件落差太大,宣告破裂。
  
  
 
==背景==
 
==背景==
二次大戰後,原本佔領馬來亞的日軍撤退,馬來亞在無政府狀態下度過了幾乎是馬共政權下安詳的兩年。在1947年英國回到馬來亞重掌政權,由合作關係的英殖民政府及馬共也反目成仇,馬共激進份子也帶著武器走入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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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後,原本佔領馬來亞的日軍撤退,馬來亞在無政府狀態下度過了幾乎是馬共政權下安祥的兩年。在1947年英國回到馬來亞重掌政權,由合作關係的英殖民政府及馬共也反目成仇,馬共激進份子也帶著武器走入森林。
  
為了阻止馬共反抗的勢力擴大,1948年英國宣布全國上下實施「[[緊急狀態法]]」,馬共的對策是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英國則用畢雷斯計畫(The Briggs Plan)讓馬共在農村建立根據地的作法失敗。當時因為馬共成員幾乎由華人組成,因此當地的華人也被捲入其中。一開始英殖民政府計畫將華人遣返回國,但是礙於經費和人力不足,因此計畫未實行成功。後來英殖民政府將華人集中在「[[新村]]」,對村民執行嚴格管制,包括外出時間、飲食、攜帶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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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阻止馬共反抗的勢力擴大,1948年英國宣布全國上下實施「[[緊急狀態法]]」,馬共的對策是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英國在1950年則用畢雷斯計畫(The Briggs Plan)讓馬共在農村建立根據地的作法失敗,開始了武裝抗爭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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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因為馬共成員幾乎由華人組成,因此當地的華人也被捲入其中。一開始英殖民政府計畫將華人遣返回國,但是礙於經費和人力不足,因此計畫未實行成功。後來英殖民政府將華人集中在「[[新村]]」,對村民執行嚴格管制,包括外出時間、飲食、攜帶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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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馬共陸續退到森林,卻也開始走向與政府和平談判的路線。直到1954年馬來亞政權轉變,英殖民政府將政權交給[[東姑阿都拉曼]]的政治集團,由馬來亞自治,英國也對馬共的態度開始有了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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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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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召開了第一次談和的機會,但雙方都因為條件落差太大,最終會談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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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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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結束後,馬共變得更加不願妥協,馬共總書記[[陳平]]表示:「即使戰鬥到最後一個人,也要繼續戰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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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1956年,馬共在森林的生活環境非常不佳。
  
  

於 2021年8月26日 (四) 21:25 的修訂

簡介

於1955年在馬來西亞的吉打州華玲英校召開馬共與馬來西亞政府談和的會議。馬共出席方有:陳平、外聯組織代表陳田以及游擊隊領導人拉西麥丁;政府方面: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新加坡代表馬紹爾以及馬華公會總會長陳禎祿。會談最終因條件落差太大,宣告破裂。


背景

二次大戰後,原本佔領馬來亞的日軍撤退,馬來亞在無政府狀態下度過了幾乎是馬共政權下安祥的兩年。在1947年英國回到馬來亞重掌政權,由合作關係的英殖民政府及馬共也反目成仇,馬共激進份子也帶著武器走入森林。

為了阻止馬共反抗的勢力擴大,1948年英國宣布全國上下實施「緊急狀態法」,馬共的對策是中共的農村包圍城市道路的作法;英國在1950年則用畢雷斯計畫(The Briggs Plan)讓馬共在農村建立根據地的作法失敗,開始了武裝抗爭時期。

當時因為馬共成員幾乎由華人組成,因此當地的華人也被捲入其中。一開始英殖民政府計畫將華人遣返回國,但是礙於經費和人力不足,因此計畫未實行成功。後來英殖民政府將華人集中在「新村」,對村民執行嚴格管制,包括外出時間、飲食、攜帶物品等。

1953年馬共陸續退到森林,卻也開始走向與政府和平談判的路線。直到1954年馬來亞政權轉變,英殖民政府將政權交給東姑阿都拉曼的政治集團,由馬來亞自治,英國也對馬共的態度開始有了轉變。


結果

雖召開了第一次談和的機會,但雙方都因為條件落差太大,最終會談以失敗告終。


後續

會談結束後,馬共變得更加不願妥協,馬共總書記陳平表示:「即使戰鬥到最後一個人,也要繼續戰鬥下去。」

但是在1956年,馬共在森林的生活環境非常不佳。


參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