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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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片描述:馬來西亞513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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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五一三事件,是位於馬來西亞半島的一場種族衝突事件,爆發於1969年,並延續數個月。

起因

馬來西亞聯邦反對黨在1969年舉行的第三屆全國選舉中獲得50.9%的得票率,第一次超越聯盟政府。因此反對黨在5月11日時進入吉隆坡慶祝勝利並遊行。聯盟政府的激進黨員爲此大怒,舉行反示威。5月13日,兩派人馬在街頭相互鬥爭,最終演變成為大暴動事件。

事件過程

  • 1969年5月10日,馬來西亞獨立後舉辦第三屆全國大選。
參加競選的政黨包括:
聯盟(Alliance Party)
馬來西亞伊斯蘭黨(當時稱回教黨,Pan Malayan Islamic Party, PMIP)
民主行動黨(Democratic Action Party, DAP)
人民進步黨(People's Progressive Party)
民政黨(Gerakan Rakyat Malaysia)
  • 1969年5月11日,第三屆全國選舉結果揭曉,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得票率約49%,但在國會席次中比上次大選減少23席。
反對黨(以馬來人為主的回教黨、以華裔、印度裔為主的民主行動黨、人民進步黨及民政黨等)得票率約51%。
州議會改選方面,執政聯盟在檳城霹靂州雪蘭莪吉蘭丹四州失去優勢。反對黨則在檳城的24席位中獲得20席,在霹靂州的40席中獲得21席,在雪蘭莪的28席中獲得14席。
  • 1969年5月11日傍晚,民主行動黨及民政黨(採非種族政治立場)分別發動群眾,在吉隆坡展開「勝利遊行」,參與民眾情緒激烈高亢。
  • 1969年5月12日,總理東姑·阿布都拉曼宣稱如果人民對他領導下的聯盟政府缺乏信心,他願意下台以示負責。基於馬華公會在國會中僅獲13席,使聯盟席位減少許多,總理東姑·阿布都拉曼決定邀請陳修信為內政部長,並再保留一部長席位給馬華公會(在選前,馬華公會擁有財政、工商、房屋及地方和社會福利四個部長席位)。
  • 1969年5月12日傍晚,反對黨二次進行遊行慶祝選舉結果,民眾情緒再次升高。
  • 1969年5月13日,此日爆亂開始發生。馬華公會發表聲明稱大選結果反映出華人拒絕馬華公會代表華人參與內閣,因此決定退出內閣。
  • 1969年5月13日,晚間6:00,一群馬來西亞青年由雪蘭莪州的鵝嘜縣出發,準備前往首都吉隆坡集合參加遊行,不料,在吉隆坡郊區文良港地區與華、印族人發生衝突。
晚間6:45,三具華人屍體被發現。
晚間7:20,副總理阿都·拉薩以宣布首都吉隆坡及雪蘭莪州進入24小時戒嚴狀態。
晚間8:00,正副總理,在警察總部與陸軍及警察首長商談後,調派2000名軍人及3600名警察進入首都吉隆坡維持秩序(因調派的所有軍人及警察均為馬來人,引起執法公正性的懷疑)。隨後,霹靂州森美蘭州柔佛州相繼宣布戒嚴。
晚間10:40,總理東姑向全國電視廣播,稱此次事件為反對黨的過失,並呼籲人民與聯盟政府合作,政府將負起責任以維持安寧。必要之下,他將請元首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接著,副總理阿都·拉薩邀請馬華公會正副會長陳修信及許啟模,發動成立友好委員會,至各出事地區安撫勸解。當日官方公布有25人死亡。
  • 1969年5月14日,實行戒嚴。股市休市,航空、火車、水上交通一律停止。只有在傍晚,人民被允許步行或騎腳車上街購物,但不准乘坐汽車。
晚間11:00,最高元首應總理東姑之請,頒下緊急法令,賦予總理東姑特別權力處理此次事件。官方公布事件造成39人死亡、114人受傷、15人被捕。
  • 1969年5月15日,所有報紙被令停刊。吉打玻璃市麻六甲相繼被宣布為戒嚴區。反對黨從聯盟政府手中接過檳城的統治權,由林蒼佑出任首席部長,並和總理東姑達成協議,將不會與霹靂州的反對黨在任何議題上結盟。
此時,官方公布,接近100人死亡,約150人被捕。而民間統計則為,200人死亡,270人受傷。
  • 1969年5月16日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National Operation Council, 簡稱NOC),以副總理阿都·拉薩為其負責人(NOC之成立,意即馬來西亞暫時放棄了民主體制,以NOC為決策領導單位)。當時,NOC宣布擱置國會及州議會,暫停尚未完成的東馬地區普選,實施宵禁及暫停行使所有法律權利(意味著NOC可以進入任何住宅搜查,沒收私人財產,拘留或驅逐任何人,實施秘密審判,對犯罪行為頒布包括死刑的刑罰,撤銷任何人的公民資格,修改法律及制定各項法律的臨時條款,發布至國外的新聞,必須將新聞副本送交政府檢查,但非強迫性)。
英國政府此時在倫敦宣布,駐馬的3600名英軍在非必要且之情況下不會介入此事,但已擬定對於此事件之緊急計畫。英國政府對此次暴亂不願發表評論。英國政府也提出若總理東姑提出請求,且經過英國內閣通過之後,英軍才會介入此事件。
官方公布,89人死亡,272人受傷,305人被捕。
  • 1969年5月17日,副總理阿都·拉薩公布NOC組成名單。另一方面,馬華公會宣布,馬華公會對參與政府一事重新考慮。
NOC下令取消所有外國記者之宵禁通行證,要求記者們採用官方提供的新聞稿及統計數字,僅有國營電視台及電台的記者被允許在各地通行。
官方公布,98人死亡,300人受傷,約500人被捕。民間統計數據則為,250-300人死亡,超過1000人被捕,其中包括9名國會或州議會議員。
  • 1969年5月18日,報紙需經過政府嚴密審查後,才准許發行。
官方公布,136人死亡,316人受傷。
  • 1969年5月19日,NOC決定在馬來亞半島11州內設置「地方行動委員會」,由各州首席部長領導,成員包括軍事及警察官員,以維持各地秩序。
官方公布,147人死亡,3022人被捕。
  • 1969年5月20日,總理東姑宣布新內閣名單。馬來西亞政府決定擴充武力以應付緊急狀況,並請求澳洲、英國及印度協助擴充軍備,獲印度政府同意,澳洲政府則無回應。
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57人死亡,全國超過3000人被捕。
  • 1969年5月21日,吉隆坡戒嚴放寬,每天7:30至14:00可自由活動;首都以外地區每天戒嚴12小時。
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63人死亡。
  • 1969年5月22日,副總理阿都·拉薩在記者會上保證,類似此次暴亂將不會再發生。沙巴砂拉越報紙被停刊。政府公布報紙及其他出版物的管理規則。
官方公布,吉隆坡市內共有163人死亡,約400人失蹤。民間統計約500人死亡。
  • 1969年5月24日,沙巴報紙恢復出刊。但來自國外的報章雜誌一律禁止進口,但在代理商「撕去並燒毀」刊載有關馬來西亞暴亂的數頁報導後則開放進口。事件爆發至此日警方及軍人仍在首都地區保持24小時巡邏。
官方宣布,167人死亡,330人受傷,3963人被捕。
  • 1969年5月27日,霹靂州州務大臣將暴亂事件歸咎於共產黨,並在友好委員會上勸告大家不要聽信謠言或受他人煽動。馬來西亞向美國尋求武器援助,遭到拒絕。
  • 1969年5月29日,華人社會開始徵求支持的運動,請馬華公會主席陳修信為華人社會利益參加聯盟政府。當時政府已在泰馬邊界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潛在邊界的共產黨份子利用大馬緊張局勢擴大活動。(因暴亂發生後,共產黨或各私會黨積極活動,爭取浮動的民心。在五一三事件中,大多數評論均認為此事件與共產黨牽涉極深,以致於往後消滅共產黨成了要務,延續至1989年。)
官方公布,173人死亡。
  • 1969年5月30日,英國允諾供應馬來西亞所需之軍事配備。
  • 1969年5月31日,華人團體再次提出要求馬華公會重新參加內閣。
  • 1969年6月2日,新加坡6名青年被警方以攜帶攻擊性武器及群毆向法庭起訴。新加坡地區,官方公布2人死亡、受傷38人。而民間則統計死亡人數為40人。吉隆坡地區居民認為新的衝突再次發生,引起民眾恐慌,但警方隨後證實並無重大事件發生。
  • 1969年6月3日,吉隆坡宵禁時間縮短,從下午5點至隔日凌晨5點半。政府發給每名在暴亂中喪失工作或家園的難民5至15美元的生活津貼直至他們找到工作或重建家園為止;此時,澳洲政府也同意給予馬來西亞政府額外軍事援助。
新加坡官方公布,4人死亡,40人受傷。馬來西亞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78人死亡,共6155人被捕。
  • 1969年6月7日,馬來西亞政府取消元首誕辰放假日以及一切慶祝活動。
  • 1969年6月8日至6月27日,大馬軍隊在霹靂州北部大規模搜查及逮捕共產黨份子。吉隆坡地區解嚴時間放寬。新加坡政府下令49名大馬人離境。
馬來西亞官方公布,182人死亡,346人受傷,7100人被捕。
  • 1969年6月5日,《中國報》在馬來政府特別允許下,重新發行。
官方公布,7500人被捕,其中6511人已被釋放。
  • 1969年6月28日至7月1日,吉隆坡地區衝突再起,警方設置路障,防止其他地區人民進入市區。
官方公布,186人死亡。民間統計,已達1200人死亡。
除了首都地區,其他地區解嚴時間均為4小時。副總理阿都·拉薩再次重申,政府絕對不會讓暴亂悲劇重演。
官方公布,195人死亡。
  • 1969年7月5日至7月6日,吉隆坡地區騷亂份子展開「街頭戰爭」,以「打了就跑」的策略,警方則封鎖任何騷亂事件發生的地區。當天,吉隆坡地區第一次發生警員被殺害事件,造成一死一重傷,警方因此逮捕57名可疑份子。
  • 1969年7月11日,人民對於總理東姑的領導喪失信心,要求東姑辭職下台。由總理領導的聯盟政府召開最高執行委員會,吉隆坡地區採取了大規模警戒措施。
  • 1969年7月17日,馬哈地·穆罕默德致函總理東姑,要求辭職。甚至有高達1000名大學學生示威遊行,要求東姑下台。
  • 1969年7月19日,副總理阿都·拉薩呼籲人民支持總理東姑的領導。
  • 1969年8月31日,為了避免不法份子藉機引起騷動,所有慶祝國慶之遊行、表演及宴會等活動皆被取消。馬來西亞以「最簡樸而沉重的方式慶祝獨立12周年」。
  • 1969年9月2日,馬來西亞政府下令禁止各種在迫使總理東姑辭職的公開集會,此類集會一律涉及妨害公共秩序。
  • 1969年10月,官方公布196人死亡(華族143人、馬來族24人、印族13人,另外15人無法辨認)、受傷人數439人,被捕人數共9143人(華族5126人、馬來族2077人、印族1874人,其餘為外國人,包括巴基斯坦、歐洲、泰國、新加坡等)。
  • 1969年10月25日,副總理阿都·拉薩稱馬來西亞的政治制度必須改革,以防止「反國家份子」煽動引起爭端,及建立更適合人民的經濟和社會形式。
  • 1970年獨立周年前夕,總理東姑·阿布都拉曼於9月21日被逼迫宣布辭職下台。由於當時馬來西亞國會被擱置,因此執政黨推舉由副總理阿都·拉薩繼任為首相。

當時人口占比

1969年,馬來西亞擁有一千萬人口,其中馬來裔占53%,華裔占37%,印裔占10%。

首都吉隆坡約有45萬人口,華裔占55%,馬來裔占25%,印裔占19%,其他種族占1%。

官方說法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官方解釋此事件主要是馬來人與華人之間的種族衝突,原因是當時各種族間的經濟能力差距很大,

事後,馬來西亞政府開始執行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以消除各種族在政治以及經濟能力上的差異,降低貧民率,提供許多工作機會與提升收入。主要內容是給予馬來西亞人及土著特權,提高他們的經濟佔有率。

而這個官方說法之所以不被民間採信的原因是,據馬來西亞人闡述,在五一三事件發生的那個時間點,國外資本政府,特別是英國政府,還是掌握著馬來西亞大多數的經濟,包含田地、礦山。所以並沒有華人與馬來人經濟差距過大的問題。

民間看法

五一三事件是馬來西亞歷史上一道深刻的傷疤。很長一段時間,513在馬來西亞民間可以算是禁語,關於513的書籍也在事件經過三十多年後才出版。其中有本在2007年出版的《513:1969年暴動之解密文件》書中提起,五一三事件其實是為了推翻總理東姑而精心謀略的。

部分華人認為此事件是馬來人針對華人所展開的屠殺行動。導致了多人死亡和負傷,特別是在華人占多數的地區,死傷人數遠高於馬來西亞人。

在過去的選舉中也有政治人物不斷提及五一三事件,企圖威脅選民,以這些論述製造恐怖氛圍來掌握選票,這項舉動確實保住了幾年來國鎮政府對馬來西亞的支配權。於2018年,馬來西亞人民終於實現政黨輪替,但這次政黨輪替的主因是對於前首相納吉貪污醜聞的反感。

至今,五一三事件已過了許多年,但對於馬來西亞仍舊是無法抹滅的歷史記事。當時政府禁止各報紙(含國外報章雜誌)進口,此動作仍讓各界質疑,是否有所內幕。也因為當時的這項禁令,沒有人知道這場事件真正的起因。

各界看法仍不相同。

50年后,是时候解密“513事件”了

「513事件」50週年-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參考資源

五一三事件-維基百科

大馬避談「513事件」-ETtoday新聞雲

五一三事件始末(作者陳玉璇)-大馬華人網站星馬史料

513事件簿,90和00後怎樣解讀此事件?-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