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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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行政區劃

馬來西亞行政區由13個州屬和3個聯邦直轄區組成。

13個州由北至南、由西至東分別是:玻璃市吉打檳城霹靂雪蘭莪森美蘭馬六甲柔佛吉蘭丹彭亨豋嘉樓砂拉越沙巴

3個聯邦直轄區是:吉隆坡布城納閩。吉隆坡是馬來西亞首都;布城是行政首都和聯邦政府的行政中心;而納閩則是聯邦政府在東馬設立的離岸金融中心。

馬來西亞行政區劃

馬來西亞簡介影片

  • 影片描述:馬來西亞簡介
  • 影片來源:YouTube網站

馬來西亞歷史略記

  • 馬來聯邦(1895年-1946年)[1](另有馬來屬邦海峽殖民地
    • 馬來聯邦 = 雪蘭莪 + 森美蘭 + 霹靂 + 彭亨
    • 馬來屬邦 = 玻璃市 + 吉打 + 吉蘭丹 + 登嘉樓 + 柔佛
    • 海峽殖民地 = 新加坡 + 檳城 + 馬六甲
  • 馬來亞聯邦(1946年-1948年)[2]
    • 馬來亞聯邦 = 馬來聯邦 + 馬來屬邦 + 海峽殖民地 - 新加坡
  • 馬來亞聯合邦(1948年-1957年:獨立前)(1957-1963年:獨立後)[3]
    • 馬來亞聯合邦 = 馬來亞聯邦 + 自治與獨立
  • 馬來西亞聯邦(1963年-1965年:加入新加坡、砂拉越與沙巴)(1965年-迄今:新加坡獨立後)[4]
    • 1965前,馬來西亞聯邦 = 馬來亞聯合邦 + 新加坡 + 砂拉越 + 沙巴;
    • 1965後,馬來西亞聯邦 = 馬來西亞聯邦 - 新加坡